根据《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》相关工作要求,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33号整改工作。目前,整改工作已完成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反馈意见
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,严厉打击填湖、占湖、围湖行为,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,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。
二、整改目标
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等违法行为,完成退垸还湖工作任务,维护湖泊良好生态。
三、整改完成情况
一是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。出台《黄石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《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》《黄石市河湖长巡查工作规范》等系列文件,全面推进河湖长制,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。
二是基本划定水系管护空间。根据“因地制宜、分级负责、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完成142条河流、70个湖泊、285个水库以及水利工程的划界上图任务,河湖保护全市“一张图”逐步形成。
三是完成桐沙湾和芦海湖退垸还湖工作。依据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五大湖泊退垸(田、渔)还湖工作的通知》(鄂农组发〔2019〕4号)要求,完成桐沙湾和芦海湖退垸面积2210亩,通过验收后,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。
四是推进网湖退垸还湖工作。完成网湖核心区和缓冲区624口鱼塘计1334.93公顷面积退垸还湖、退渔还湿任务,其中沿湖第一排扒口退垸或整合休养鱼塘129口483.87公顷,退渔还湿495口851.06公顷任务。2022年阳新县完成水利部进驻式暗访反馈河湖“四乱”问题整改,完成网湖及周边退垸(退渔)还湖9158亩,拆除圩堤3.27公里。
五是坚持开展重点湖泊水质监测。严格按照《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》相关要求,对省控重点湖泊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,对26个非省控湖泊每年开展两次湖泊水质专项调查监测,并定期向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通报水质监测情况。2022年1-6月,全市5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(达到或优于Ⅲ类)为100%,省控以上考核断面保持稳定,大冶湖、保安湖、三山湖水质为Ⅲ类,网湖为Ⅳ类;26个非重点湖泊有5个为劣Ⅴ类,较2017年17个劣V类有所减少。
六是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工作。我市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70个湖泊全部完成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,并报政府批复。积极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工作,推进大冶湖、保安湖等湖泊非法矮围、圩堤的整治工作,开展尹家湖水生态修复工程,保安湖湿地生态影响处理工程、南湖-下司湖水环境治理工程和网湖水质降磷工程等水生态修复项目,系统改善湖泊水生态。
七是强化违法水产养殖行为执法检查。印发《黄石市大水面养殖技术要点》《黄石市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方案》指导养殖户开展生态健康养殖,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7家、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;2021-2022年,全市争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资金3524万元;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3次,培训渔民200余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。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件,查获“电毒炸”鱼工具22台套,行政处罚金额1万元。
公示期7天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。
联 系 人:熊志飞
联系电话:0714-6266213
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
2022年12月12日